项目名称 | 乐东县卫健委涉水车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HNHC2020-ZB-06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预算金额(万元) | 29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90.000000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乐东县卫健委涉水车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涉水型救护车一辆及车载医疗设备一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控制价:¥290万元。超出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6、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采购需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中具备车辆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缴纳增值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7)供应商须具备车辆销售或特种车辆改装资质; (8)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0)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
时间 | 2020-12-01 至 2020-12-03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0-12-04 14:4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
开启时间 | 2020-12-04 14:40 | 开启地点 |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根据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3.(1)条款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3)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4)谈判保证金:20000.00元。 |
采购单位名称 |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5531233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1667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 ||
项目联系人 | 翁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16675 |
项目概况
(乐东县卫健委涉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C2020-ZB-067):
项目名称:乐东县卫健委涉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 “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中具备车辆销售相关的经营范围,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单位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0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缴纳增值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属于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所投的整车产品交付前须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
(7)供应商须具备车辆销售或特种车辆改装资质;
(8)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0)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4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方式:现场购买(谈判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14点4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须根据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3.(1)条款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
(3)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4)谈判保证金:2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898-85531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63号盛达景都A座A1901房
联系方式:0898-653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工
电 话:0898-65316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