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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8-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来源: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11 18:12
项目概况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8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09-17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8 项目编号 HNXC2018-0903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7.32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名称:文昌市精神病医院综合楼、文昌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文昌市精神病医院综合楼:本工程位于文昌市湖山镇,用地南侧为民宅及文铺公路,东侧为民宅及规划路,西、北侧均为空地。总用地面积6745.89平方米(约10.12亩),地势较平坦。新建综合楼层数为地上4层,地下一层,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人防工程异地建设。在结构形式上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85国家高程)20.5.00m。现地面高程介于19.84~20.41(85国家高程)之间,高差0.57m。项目总投资约为:1457.44万元。

2.文昌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视频监控点位建设;2.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3.视频存储建设及公安视频存储扩容;4.分控中心建设;5.安全建设;6. 网络链路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099.6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是工程咨询行业的核心技术力量。”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配备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为“建筑”的咨询工程师、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为“电子或通信信息”的咨询工程师。(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份税收证明复印件)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近三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9.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09-12 至 2018-09-14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09-17 15: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09-17 15:00 开启地点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37558112
采购单位地址 文昌市清澜新区政府办公大楼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0750752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1380750752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采购编号: HNXC2018-09034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 HNXC2018-0903

2. 项目名称: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8

3. 分包情况:

3.1文昌市精神病医院综合楼、文昌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共一个包(详见用户需求),每个供应商只能报一个包。

3.2招标控制价:按收费标准参考文件(琼发改革收费【2007】170号)、(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出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费用的8.00折为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预算为7.32万元。报价应保留小数点两位,超出报价上限按废标处理。

4.建设内容及规模:

4.1、文昌市精神病医院综合楼:本工程位于文昌市湖山镇,用地南侧为民宅及文铺公路,东侧为民宅及规划路,西、北侧均为空地。总用地面积6745.89平方米(约10.12亩),地势较平坦。新建综合楼层数为地上4层,地下一层,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人防工程异地建设。在结构形式上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标高(85国家高程)20.5.00m。现地面高程介于19.84~20.41(85国家高程)之间,高差0.57m。项目总投资约为:1457.44万元。

4.2、文昌市“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视频监控点位建设;2.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3.视频存储建设及公安视频存储扩容;4.分控中心建设;5.安全建设;6. 网络链路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099.67万元。

5.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付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至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于海南省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购买招标文件,或电子邮件发送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所需证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须注明所报标包的包号。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7.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7.4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是工程咨询行业的核心技术力量。”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中最少配备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为“建筑”的咨询工程师、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为“电子或通信信息”的咨询工程师。(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7.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份税收证明复印件)

7.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7.7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

7.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近三月企业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7.9购买本谈判文件且缴纳投标保证金;

7.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 日17:00:00(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9月17日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 1号开标室,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8.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元。

8.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9.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三亚市凤凰路98号嘉宝花园7栋504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7507529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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