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昌江县太坡派出所门前市政道路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FJQH-2018-099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54.693659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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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提供竣工验收文件核验,以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时间 | 2018-09-10 至 2018-09-13 , 每天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18-09-14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开启时间 | 2018-09-14 09:30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627738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昌江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718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卢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47183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江县太坡派出所门前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专项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昌江县太坡派出所门前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
2.3工期: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盖章证明,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独立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提供竣工验收文件核验,以竣工验收文件上的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9月 10 日至2018年9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联 系 人: 吴工 联 系 人:卢工
电 话:13976277383 电 话:0898-65347183
2018年 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