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2学年度公办幼儿园接送校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2号楼6B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0-1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2021-2022学年度公办幼儿园接送校车项目 |
项目编号 |
HNXT2021-C01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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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
21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10.000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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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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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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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书》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 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 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须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章第九条: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或具有海口市人民政府对本单位批准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从事校车服务工作批准表》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提供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从事校车服务工作批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9)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无联合体声明函)。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2021-09-28 至 2021-10-09 ,
每天上午 09:30 至 11:30 ,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2号楼6B房) |
方式 |
现场购买 |
售价(元) |
5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1-10-11 1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2号开标室 |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2021-10-11 10:00(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2号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61055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4669731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楼2号楼6B房 |
项目联系人 |
闻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46697311 |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委托,对2021-2022学年度公办幼儿园接送校车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度公办幼儿园接送校车项目
2、项目编号:HNXT2021-C014
3、采购范围 : 2021-2022学年度公办幼儿园接送校车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0万元,用途: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工作需要;采购校车接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 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 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一个月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7)投标人须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章第九条: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或具有海口市人民政府对本单位批准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从事校车服务工作批准表》的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提供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从事校车服务工作批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9)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
4.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无联合体声明函)。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1年09月28日- 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口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2号楼6B房)购买。
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人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3、标书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6、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2号开标室。
6.3、磋商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6.4、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2号开标室。
6.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7、磋商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 系方 式:0898-686105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秀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南海大道143号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2号楼6B房
项目联系人:闻 工
电话:1994669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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