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公交场站一期工程(八个场站)PPP项目 | 项目编号 | HZ2016-497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54358.46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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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见附件)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见标讯正文) |
时间 | 2016-10-21 至 2016-10-28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200.0 |
截止时间 | 2016-11-02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开启时间 | 2016-11-02 09: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7536166 |
采购单位地址 | 滨海西路市第二办公区16号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 ||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0660、0898-68500661 |
海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已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海口市公交场站一期工程(八个场站)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并授权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或“项目实施机构”),由市交通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受市交通局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海口市公交场站一期工程(八个场站)PPP项目
HZ2016-497
竞争性磋商
海口市人民政府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海口市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提升,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目前海口市和全国其他大中城市一样,城市化进程在进一步加快,建成区面积在急速扩大,城市公交有了较快的发展,交通运输初步形成了道路网络运输的格局。
为提高海口市交通资源的利用率,有效改善市民“出行难”问题和公交车辆长期无“家”可归的局面,促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海口市委及市政府先后下发系列文件,全力推进公交场站的建设工作。本项目正是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继续推进海口市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对落实公交优先,促进海口市公交事业的健康、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海口市建设8个公交场站,其中约增加公交枢纽建筑约20万平方米,增加绿化面积约1.3万平方米,增加公交停车位约450个和小型机动车辆停车位约850个。
项目实施后,可以促进经济和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协同健康发展;项目不仅可以带来公交运营效率和公交服务质量的提升等社会效益,同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促进就业、增加税收和财政收入有积极的作用。
市交通局根据市政府授权,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海口市公交场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下称“政府出资代表”)与选定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成立后,市交通局代表市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海口市公交场站一期工程(八个场站)PPP项目合同》(下称“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服务等职责。项目公司将通过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维护向使用者收取费用以及取得政府支付的财政可行性缺口补贴,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完好、无偿移交给市交通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本项目合作期为13年,包括建设期3年,试运营期(如有)、运营维护期10年。
本项目估算约为54358.46万元,项目最终造价(实际总投资)以市审计局项目决算审定的金额为准。
本项目报价内容及相应报价上限如下:
1、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不低于5%;
2、项目资本金回报率,上限为5.8%;
3、项目融资利息,上限为4.9%;
4、各公交场站最低年运营收益,下限为项目实施机构对各个公交场站年度运营收益的测算数据(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后附表【1】)。
如社会资本任一项报价不符合上述要求,均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限于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115家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社会资本应具备下列条件:
1、系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最近五年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资本实力要求:近三年(2013-2015年)每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201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成立后每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近三年(2013-2015年)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交通等领域项目业绩不少于5个项目(含5个)且最低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须满足以上全部条件;非牵头方(联合体参与方)须满足1、2、3项条件;
8、联合体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先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人民币2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报名表(格式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则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分别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社会资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及各联合体参加单位的前述证件复印件,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0201695000924
地址: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要求:社会资本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注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在“付款人”一栏中填写社会资本单位名称(须与购买文件单位名称、响应社会资本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响应行为被拒绝的风险)。
交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在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前。社会资本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届时请社会资本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相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11月2日8:30-09:00;
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6年11月2日9:00;
3. 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2楼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参与方可授权牵头方及其代表负责联合体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但联合体参与方应出具全权授权书(含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及参加评审、谈判、根据磋商情况修改响应文件、提出最后报价等)。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地址:滨海西路市第二办公区16号楼
联系人:王训宇
联系方式:13907536166
项目咨询机构:海南瑞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48号新达商务大厦506室
联系人: 冯伟
联系方式:13637630050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5
联系人: 成诗雅
电话/传真:0898-68500661 财务:0898-68555187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