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1 16:25
项目概况
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贤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6-1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 项目编号 HNFGCG-2020-01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141.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3.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3.2、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用户需求在30天内分批交货。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3.4、服务质量:优。

3.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6、付款方式:交付所有货物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3.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8、最高限价:1410000.00元。

3.9、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06-01 至 2020-06-08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贤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06-1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0-06-12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3822403
采购单位地址 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1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5719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2201室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5719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委托,就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NFGCG-202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定安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化肥减量增效)补助项目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3.2、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用户需求在30天内分批交货。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3.4、服务质量:优。

3.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6、付款方式:交付所有货物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3.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8、最高限价:1410000.00元。

3.9、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发售标书时间:2020年06月01日至 2020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

2、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贤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8日17:00:00(北京时间)。

5、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A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B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D.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E.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06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2日09 :00 :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2日09 :00 :00。

4、开标地点: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定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人所在地点:定安县定城镇岳崧路政府第二办公区1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82240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贤路与滨江路交叉路口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98-65357193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