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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15:00
项目概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3-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HNZS2020-00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262.46
最高限价(万元) 262.460000
采购需求

1.1 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1.2 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及工程监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3 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1.4 计划工期: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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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18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2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总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2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一供应商,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 (2)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证书;(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5)以上人员的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项目管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工程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 (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证明材料:打印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或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关于诚信档案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竞争性磋商;(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03-18 至 2020-03-25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5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03-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0-03-30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366199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60250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项目联系人 简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60250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编号:HNZS2020-003)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1.2 简要技术要求及采购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及工程监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1.3 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1.4 计划工期:18个月;

1.5质量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均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或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 资金情况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624600.00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1116000.00 元,工程监理费:¥1508600.00 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12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总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或情况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2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季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一供应商,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

(2)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证书;(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5)以上人员的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须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管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项目管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工程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

(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证明材料:打印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或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关于诚信档案手册的造价咨询企业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竞争性磋商;(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购买;

4.2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8日至2020年03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4.3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4.4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4.5 拟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1)、授权代表须提供本公司社保证明材料购买磋商文件。

5.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0日09时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0年03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 供应商参加磋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介

6.1 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zw.hainan.gov.cn/ggzy)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7.2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年03月18日起至2020年03月25日止。

8.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2 采购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8.3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8.4 联系电话:0898-83661992

9.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9.1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2 项目联系人:简先生

9.3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9.4 联系电话:0898-686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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