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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16:39
项目概况
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3-30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 项目编号 FJQH- 2020-0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106.91016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

2、项目地点:昌化镇。

3、项目规模:本项目处理矿区历史遗留废矿石约3472立方米、废石7438立方米、污染土壤71000立方米、污染地下水68000立方米、污染河道底泥34500立方米,建设生态截污护坡约1000米,以及原址阻隔填埋区15000平方米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831.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792.52万元。

4、采购审批预算价(采购最高限价)1069101.60元,其中勘查采购预算303401.60元,设计采购预算价765700.00,报价超出单项采购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查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6、采购范围:包括岩土工程详细勘查、编制合格的详勘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有效期:60天。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或以上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的勘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勘查、设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响应保证金; 11、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03-18 至 2020-03-25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02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3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03-30 14:4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层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0-03-30 14:4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26624227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47183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1702室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4718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采购项目编号:FJQH-2020-010)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采购预算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昌化铅锌矿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二期)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勘查设计。

2、项目地点:昌化镇。

3、项目规模:本项目处理矿区历史遗留废矿石约3472立方米、废石7438立方米、污染土壤71000立方米、污染地下水68000立方米、污染河道底泥34500立方米,建设生态截污护坡约1000米,以及原址阻隔填埋区15000平方米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831.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792.52万元。

4、采购审批预算价(采购最高限价)1069101.60元,其中勘查采购预算303401.60元,设计采购预算价765700.00,报价超出单项采购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5、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查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6、采购范围:包括岩土工程详细勘查、编制合格的详勘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投标有效期:60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或以上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拟派的勘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和纳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勘查、设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10、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响应保证金;

11、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00318日至2020032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地点: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02;

3、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003251730分(北京时间);

5、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相关资质(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30144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层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00330144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海口市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单位17层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五、保证金缴纳相关事项: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由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03301440分(北京时间)

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兴支行

帐    号:8115801012700021123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机构所在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24227

 

代建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瑞大厦B座(西塔)14楼12BF06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76688695

 

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16号春江壹号A170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4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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