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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

信息来源: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09-14 12:21
项目概况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国际创意港一期A栋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9-2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 STZX-2016-017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23539.58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个城市中心公园、1个社区公园、2个滨水公园和6个街旁绿地的建设。建设面积约24.9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8.9万平米。水体面积超过9万多平米。计划2017年初建成。项目总投资2353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48.02万元。包含2个子项目:

(1)美安中心公园项目位于美安环路、美安一横路(东)与美安四纵道围成的三角形区块,建设用地面积11.96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地、道路、停车场、绿地、水景、雕塑、廊架及其他、设备值班房,公厕、观景台等构筑物等;

(2)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将建设1个社区公园、2个滨水公园和6个街旁绿地,建设内容为美安环河滨水公园、一横河滨水公园、美造社区公园、规划十路街旁绿地、总部经济区街旁绿地、规划十五路街旁绿地、规划七路街旁绿地、规划十四路街旁绿地、美安三横东路街旁绿地。

  1. 合作模式: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项目拟以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

海口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SPV),股权比例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占10%,中选社会资本占90%。政府以购买建设、运营服务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运营维护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及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1. 回报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本项目合作期限: 10年(含建设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该项目的社会资本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本项目邀请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控股或全资子公司资质均可,需提供股权证明资料); 3、财务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2015年净资产均不低于3亿元(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在公园、绿地、滨河景观等市政园林绿化项目等方面的业绩(以PPP、EPC、设计施工总承包、BT承接工程或委托运营等形式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需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规模20万㎡以上或投资1亿元以上)的业绩,以项目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5、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犯罪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证明,企业应声明有无发生以上事件,若企业未如实说明,查出后取消供应商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9-14 至 2016-09-21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国际创意港一期A栋201)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9-2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6-09-26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清忠 0898-6855299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5950707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4区4号楼7M层01、04-12单元
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538372 15201329177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该项目的社会资本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STZX-2016-017     

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

联系人:吴清忠       联系电话:0898-68552993

三、采购内容及项目概况

  1. 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个城市中心公园、1个社区公园、2个滨水公园和6个街旁绿地的建设。建设面积约24.9万平方米,绿地面积18.9万平米。水体面积超过9万多平米。计划2017年初建成。项目总投资2353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48.02万元。包含2个子项目:

(1)美安中心公园项目位于美安环路、美安一横路(东)与美安四纵道围成的三角形区块,建设用地面积11.96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地、道路、停车场、绿地、水景、雕塑、廊架及其他、设备值班房,公厕、观景台等构筑物等;

(2)美安科技新城一期公园绿地工程将建设1个社区公园、2个滨水公园和6个街旁绿地,建设内容为美安环河滨水公园、一横河滨水公园、美造社区公园、规划十路街旁绿地、总部经济区街旁绿地、规划十五路街旁绿地、规划七路街旁绿地、规划十四路街旁绿地、美安三横东路街旁绿地。

  1. 合作模式:美安科技新城一期绿地工程和美安中心公园项目拟以BOT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

海口市人民政府授权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SPV),股权比例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占10%,中选社会资本占90%。政府以购买建设、运营服务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运营维护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及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1. 回报方式:政府购买服务
  2. 本项目合作期限: 10年(含建设期1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邀请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控股或全资子公司资质均可,需提供股权证明资料);

3、财务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2015年净资产均不低于3亿元(以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在公园、绿地、滨河景观等市政园林绿化项目等方面的业绩(以PPP、EPC、设计施工总承包、BT承接工程或委托运营等形式实施的投资、建设、施工或运营业绩,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需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规模20万㎡以上或投资1亿元以上)的业绩,以项目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5、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犯罪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证明,企业应声明有无发生以上事件,若企业未如实说明,查出后取消供应商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地  点: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42号国际创意港一期A栋201)

时  间:2016年9月14日至9月21日9:00~11:30;15:00~18:00

售  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企业无不良记录及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声明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磋商阶段提供)。

六、磋商(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前需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磋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柒拾万元整(¥4,700,000.00)。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转账、网银汇款等形式交纳,供应商应确保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账户名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0201695000841

开户行: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且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公告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010-68538372   15201329177

          杨先生          联系电话:18516875164

 


附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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