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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中医院-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4 18:30
项目概况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GXCZ-C-24146016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300.0
最高限价(万元) 300.000000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GXCZ-C-241460169

项目名称: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00000.00元,其中设计费1000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2900000.00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主要包括:布展专业灯具、布展专业展柜、美工布展、布展多媒体系统、布展艺术品及场景创作、设计(包括空间设计、平面视觉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家具购置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影响工程现场施工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三亚市中医院内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同一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第3.3、3.4、3.5条要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4、5条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4 至 2024-09-24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方式 网上购买
售价(元) 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9-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4开标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4-09-27 09:0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4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3.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注意事项: (1)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 /ggzy/) ,然后登录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2)非电子标(磋商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 PDF 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非电子标:响应文件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44号)和《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亚市在探索开展“政采贷”业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3家银行(中信银行三亚分行、兴业银行三亚分行和浦发银行三亚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申请信用贷款。 (5)本项目为非电子标。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三亚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8672990
采购单位地址 三亚市凤凰路106号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8867299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花园A幢5A房
项目联系人 何英英、张晓蒙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51911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41460169

项目名称: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00000.00元,其中设计费100000.00元,建安工程费为2900000.00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清廉医院-医廉馆建设主要包括:布展专业灯具、布展专业展柜、美工布展、布展多媒体系统、布展艺术品及场景创作、设计(包括空间设计、平面视觉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家具购置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影响工程现场施工的临时工程、措施工程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地点:三亚市中医院内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其他: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同一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定资格要求第3.3、3.4、3.5条要求及申请人资格要求4、5条的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4日18点30分 至 2024年9月24日23点59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 9  27 日9:00(北京时间)

2.地点: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4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及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3.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注意事项:

(1)采购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 /ggzy/) ,然后登录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2)非电子标(磋商文件后缀名不是.GPZ):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 下载签章工具)对 PDF 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非电子标:响应文件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1〕44号)和《三亚市金融发展局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2021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三亚市在探索开展“政采贷”业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3家银行(中信银行三亚分行、兴业银行三亚分行和浦发银行三亚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申请信用贷款。

(5)本项目为非电子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中医院

地址:三亚市凤凰路106号

联系方式:0898-8867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AB室

联系方式:何英英、张晓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英英、张晓蒙

电话:0898-685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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