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 | 项目编号 | HNSB201911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90.0 |
最高限价(万元) | 90.000000 |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 2、项目编号:HNSB20191101 3、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采购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详见附件。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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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一阶段:需在 2019 年 12 月底完成总体规划;二阶段:示范点创建工作需 在完成一阶段工作内容并评审备案通过后 3 个月内完成服务。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人员社保在母公司代缴,需提供母公司为代缴人员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并提供母公司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7)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提交磋商保证金相关证明资料。 |
时间 | 2019-11-11 至 2019-11-15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300.0 |
截止时间 | 2019-11-19 14:4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开启时间 | 2019-11-19 14:4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2248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561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19号城市精英大厦七楼 | ||
项目联系人 | 蒙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89760641 |
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委托,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报价。
1、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
2、项目编号:HNSB20191101
3、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采购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创建城市安全发展示范点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人员社保在母公司代缴,需提供母公司为代缴人员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并提供母公司与投标人的关系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7)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提交磋商保证金相关证明资料。
5.2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2 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第5.1(1)项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鲜章留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磋商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6.3 标书售价:磋商文件每包售价300元(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7、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7.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40(北京时间)。
7.2 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7.3 磋商时间:2019年11月19日14:40(北京时间)。
7.4 磋商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7.5 应提交人民币15000元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9日14:40(北京时间)。
8、磋商发布媒介: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224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银都大厦六楼612室
联 系 人:蒙工
电 话:1528976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