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防汛物资采购 | 项目编号 | HNZC2017-033-005(二) |
采购方式 | 预算金额(万元) | 12.24 | |
最高限价(万元) | |||
采购需求 | 详见标讯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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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 必须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加盖清晰的公章,原件备查)。 3 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签字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授权人亲笔签名、盖清晰的公章)和授权双方签字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而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将被认定为不满足采购需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7 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17-10-26 至 2017-11-01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100.0 |
截止时间 | 2017-11-06 09:3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开启时间 | 2017-11-06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77730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1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项目联系人 | 符章林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1524 |
分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合计 |
A包 |
1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
50 |
个 |
122400元 |
2 |
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 |
2 |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