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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27 09:00
项目概况
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二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栋1单元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7-10-1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 GXTC-CZ-178501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43.7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在响应服务商中遴选出一家实力强、业绩佳、服务好的招标代理单位,承担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预算约为43.7万元)。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一)服务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已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服务商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本公司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参与政府招投标采购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政府采购中不存在被举报查实以及被立案调查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的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7-09-27 至 2017-10-09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栋1单元3楼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7-10-1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老南大桥底侧,国宾大酒店同侧)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7-10-10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老南大桥底侧,国宾大酒店同侧)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92118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79547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A座5楼
项目联系人 林工、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379547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决定对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二次采购)所需招标代理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二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在响应服务商中遴选出一家实力强、业绩佳、服务好的招标代理单位,承担2017年度及存量资金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预算约为43.7万元)。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如下:

(一)服务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已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服务商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本公司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在参与政府招投标采购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政府采购中不存在被举报查实以及被立案调查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的不良记录(提供声明函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从2017年 9月27日起至2017年10 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栋1单元3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0月10日9:30 时,地点为 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老南大桥底侧,国宾大酒店同侧) 。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网站

本项目采购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92118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2号法苑里4栋1单元3楼

联系人:林工、梁工

联系电话:0898-6537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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