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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06 23:55
项目概况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8-08-1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HNZK2018-7-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72.8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2、项目概况及内容: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地面、墙面、天棚维修改造。

3、采购范围:施工总承包

4、预算金额:728,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 年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4、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 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8-08-07 至 2018-08-13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2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8-08-17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8-08-17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2826612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美路镇政府南50米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72498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4984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受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项目编号:HNZK2018-7-6)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HNZK2018-7-6

2.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2.2项目概况及内容:临高县人民检察院博厚、新盈检察室修缮工程,地面、墙面、天棚维修改造。

2.3采购范围:施工总承包

2.4预算金额:728,000.00元

3.供应商准入资格: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8 年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3.4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并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获取:   

4.1发售文件时间:2018年8月7日-2018 年8月13日09:00-11:30,14:30-17:00;

4.2发售文件地点: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4.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三证副本以及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材料。

(2)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5.响应文件和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17日 9:00 - 9:30 ,逾期不再接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地点): 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3磋商时间:2018年8月17日9:30(北京时间)。

5.4磋商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A座2001房。

5.5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及支付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6.采购人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单位: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6.2采购人地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临美路镇政府南50米

6.3联系人:陈先生

6.4采购人电话及传真:0898-28266121

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7.1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3楼A330房

7.2联系人:刘女士

7.3电话及传真:0898-66724984

7.4邮箱:3302308701@qq.com

海南政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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