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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道路及长堤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类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7 20:32
项目概况
海口市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道路及长堤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50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16-07-01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道路及长堤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SFH2016-HK-J006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182425.0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海口市秀英区、美兰区等行政区范围内3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其中秀英区2条:海口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配套道路、万达城市综合体配套道路;美兰区1条:长堤路。项目总投资约18242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经海口市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经本次采购甄选正式成交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11年[包含建设期1年(暂定,具体以各子项目完成海口市现行规定的所有竣工验收手续时间为准)和运营期10年]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市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成交供应商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同约定期满且在政府方支付完全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海口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本项目邀请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磋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近5年来(201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个中标项目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施工项目。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则联合体中须至少有一方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壹)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1)、(3)、(4)、(6)、(7)条之规定,联合体参与方应满足(1)、(2)、(6)、(7)条之规定。 (6)联合体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竞争性磋商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16-06-17 至 2016-06-24 , 每天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5018室
方式 现场购买
售价(元) 1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16-07-01 08:3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16-07-01 08: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392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5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01623239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8723921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口市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道路及长堤路综合改造工程

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农副产品市场配套道路及长堤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二)项目编号

ZSFH2016-HK-J006。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六)采购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海口市秀英区、美兰区等行政区范围内3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其中秀英区2条:海口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配套道路、万达城市综合体配套道路;美兰区1条:长堤路。项目总投资约182425万元人民币,最终以经海口市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经本次采购甄选正式成交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11年[包含建设期1年(暂定,具体以各子项目完成海口市现行规定的所有竣工验收手续时间为准)和运营期10年]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市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成交供应商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同约定期满且在政府方支付完全部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海口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邀请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磋商。如以联合体方式参加磋商,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已通过海口市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PPP项目意向社会资本库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3)近5年来(201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个单个中标项目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施工项目。

(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则联合体中须至少有一方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壹)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1)、(3)、(4)、(6)、(7)条之规定,联合体参与方应满足(1)、(2)、(6)、(7)条之规定。

(6)联合体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采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并负责处理联合体竞争性磋商过程所有相关事宜。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时间

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二)地点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5018室。

(三)售价

人民币15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申请人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则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如供应商所在地已实行“三证合一”政策,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报名,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报名,则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前需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磋商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保函、支票、本票或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供应商应当与2016年6月29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磋商保证金。

账户名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101 6007 737 003

开户行: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

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预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三日内带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后带息返还。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日08:00~08:30(北京时间,下同)。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08:30。

3.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 );

(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723921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院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5101623239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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