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龙泉镇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FZJTHN-GC-20210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03.488579 |
最高限价(万元) | 203.488579 | ||
采购需求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龙泉镇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景观设计面积约 43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80 平方米、绿化面积约 200 平方米、铺装面积约 295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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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60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税务机关征税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具备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5.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
时间 | 2021-10-09 至 2021-10-14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1-10-19 09:4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会议室 |
开启时间 | 2021-10-19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会议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89827708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2470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号-1国机中洋公馆小区2-3A3号房 | ||
项目联系人 | 朱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24708 |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龙华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委托,现对龙泉镇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政府投资,现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FZJTHN-GC-202101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泉镇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招标控制价2034885.79元(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4.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5.工程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龙泉镇文化广场进行提升改造,其中,景观设计面积约 43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80 平方米、绿化面积约 200 平方米、铺装面积约 2953平方米。
6.计划工期:60天
7.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税务机关征税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具备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2.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5.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1.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授权委托人2021年近3个月连续在本单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
3.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支付。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六、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
联系人:占工
电 话:18898277080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瑞大厦B座西塔1602A
联系人:朱工
电话:0898-6672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