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方市195个村(居)聘请法律顾问 | 项目编号 | HNYX2021(CG)-0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11.68 |
最高限价(万元) | 211.680000 | ||
采购需求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2、采购用途:东方市司法局本级工作需要;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内容付款 6、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7、所属行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二、工作内容 1.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居)委员会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 通过“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依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人民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5.服务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主动对接村(居)贫困户,了解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法律服务需求。对于贫困户委托的诉讼、仲裁等法律服务事项,给予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1.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居)开展服务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2.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到分包村(居)开展累计不少于4个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半年到村(居)开展法治讲座的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法治讲座要有提纲,并在每半年末提交辖区司法所备案)。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填写每次提供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回复邮件、微信、QQ等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市司法局报告。村(居)法律顾问每月以美篇或简报等形式上报工作动态,如有开展讲座、参与调解纠纷等工作的,应在服务结束后三天内天制作美篇或简报及时上报司法局。 3.充分运用微信群、“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及海南法网等各种平台,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建立面向对口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吸收村(居)委员会成员、调解委员会成员和广大群众加入。通过微信及时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维权。 4.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每季度督查、每半年考核制度,司法局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经督查或考核发现村(居)法律顾问没有履行职责的,其所在律所应当及时更换律师,以保证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正常运行。 下载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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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应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提供有效的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拟派律师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年限不得少于10年; 3.8.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9.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时间 | 2021-11-19 至 2021-11-26 ,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59 ,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学院教工宿舍19栋一单元303室海南源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方式 | 现场购买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1-11-30 09: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
开启时间 | 2021-11-30 09:3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2号开标室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司法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25522631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司法局办公区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源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0763074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学院教工宿舍19栋1单元303室 | ||
项目联系人 | 郭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56050 |
采购人: | 东方市司法局 | 代理机构: | 海南源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司法局办公区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教工宿舍19栋1单元303房 |
联系人: | 符主任 | 联系人: | 郭工 |
电话: | 0898-25522631 | 电话: | 0898-65356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