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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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
临高县司法局 |
地址 |
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9号 |
联系方式 |
0898-28282933 |
供应商(乙方) |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16号亚希大厦18楼1803—1806、1811室 |
联系方式 |
18976566766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A包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第五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如下要求: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加盖律所公章;
2、协助起草、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
3、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对重大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
4.对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上市、重大资产处置进行合法性审查。
5.办理县委县政府商请协调的重大涉法事务,参与处理涉法的涉外事务、专项事务、专项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及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6、对县委县政府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7、每年对县政府和政府直属部门及各镇政府进行法治讲座二至三期,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镇政府进行执法培训三至四期;
8.律师事务所按照县政府确定的《律师值班表》安排律师到县司法局坐班处理县政府相关法律事务。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上述服务范围包括县委县政府各直属部门的法律事务。
(三)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县委县政府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也不包括县委县政府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及其他重大项目、论证等专项代理事务;如县委县政府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
(四)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委托常年法律顾问开展诉讼或复议、仲裁等代理事务,双方需另行协商与签约,收费标准如下:1. 委托代理的:普通的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不涉及赔偿、诉讼标的),每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按5000元/件收费;涉及财产利益关系,具有诉讼标的案件,则每一件案件(不分诉讼阶段)按2020年10月21日海南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海南省律师收费服务指引》(琼律协(2020)58号)的收费标准的5折收取代理费,且每件案件的诉讼代理费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3.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专项服务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另行优惠收费。
二、验收标准和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交付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4、验收要求:按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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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235000.00元 |
合同金额(万元) |
23.5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聘请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共壹个工作年度。
服务方式:律师值班、线上咨询等。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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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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