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海棠区藤桥片区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项目合同 |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海棠区藤桥片区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项目 |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三亚市海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三亚市海棠区龙海坡 |
联系方式 |
0898-38888107 |
供应商(乙方) |
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2号 |
联系方式 |
0898-88892668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海棠区藤桥片区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保洁作业要求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1、划分为3级道路的农村道路及村庄连接线需实现每日清扫保洁一次,划分为4级道路的农村道路及村庄连接线需实现每两日清扫保洁一次。
2、每次清扫保洁时间
秋、夏季:清扫时间为早6:30至9:30、下午3:00至6:00
保洁时间:上午9:30-下午3:00、下午6:00至7:00
垃圾收运时间:早上5:30至6:30、下午4:30至5:30
春、冬季:清扫时间为早7:00至10:00、下午2:30至5:30
保洁时间:上午10:00-下午2:30、下午5:30至6:30
垃圾收运时间:早上6:00至7:00、下午4:00至5:00
3、农户房前屋后区域由农户自行清扫保洁,村庄内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则由中标人负责。经过清扫保洁后的村庄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具体要求包括:
(1)路面、人行道、沙井口、绿化带、树穴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即:“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根净),保洁率要达100%。 清扫保洁的垃圾要随扫随清,统一收运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不得往雨污井口和绿化带内倾倒垃圾,不得随意焚烧垃圾。
(2)道路两旁至墙边或滴水处内(含道路两旁各一米内卫生范围)做到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等,确保道路大环境整洁。
(3)及时清理、清洗路上出现的油污、渣土等的污染物。
(4)保洁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环卫标志服上岗。
(5)村与村之间的道路杂草,要求每两个月人工清除一次(不得喷洒药物),村与村之间的道路须保持路面干净,无泥沙等。
(6)保洁对象范围周边10米内的生活垃圾(黄、红、青、白、绿)的袋子、瓶子、杯子及盒子要拾干净。
(7)做好所清扫保洁道路及周边可视范围区域内的除“四害”(蚊、蝇、老鼠、蟑螂)配合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鼠洞要及时回填堵塞。
4、环卫应急处理:如承包区域内灾后整治、节假日、重大活动加班、增员保障环境卫生等,中标人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并承包区域内台风等灾后垃圾处置工作(包含园林垃圾)等,十二级以上台风产生的园林垃圾由采购人另行处理。
垃圾收集质量标准为:
1、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0.5m外无明显臭味。
2、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每周清洗3次以上,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污水、槟榔汁和野广告。
3、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
4、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5、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容器收集,逐步推行分类收集。
6、特种垃圾、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分别收集。
7、居民的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无堆积;单位的生活垃圾应按时清除,无积压,无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粗大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8、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
9、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每周定期清洗箱体3次以上。
10、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作业完成后堆放在路边不得超过1小时。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4615670.27 |
合同金额(万元) |
461.567027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服务地点为海棠区藤桥片区背街小巷及美丽乡村(藤桥村、永宁社区、龙楼村为背街小巷区域、升昌村、东溪村、营头村为美丽乡村)和藤桥片区其他村等区域(海丰村、龙海村、椰林村、良种场、经济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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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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