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
海棠区林旺、藤桥(含南田)街道及林旺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项目合同 |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海棠区林旺、藤桥(含南田)街道及林旺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项目 |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三亚市海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地址 |
三亚市海棠区龙海坡 |
联系方式 |
0898-38888107 |
供应商(乙方) |
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212号 |
联系方式 |
0898-88892668 |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
海棠区林旺、藤桥(含南田)街道及林旺社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收运服务 |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一)清扫保洁
1、负责道路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背街小巷、边沟、下水井口、树穴及主干道路牙石两侧各十米范围的清扫保洁工作。
2、负责道路清扫保洁产生的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3、对道路两旁果皮箱清掏、清洗、维护,密封箱的摆放及清洗、清运等,每周定期清洗箱体3次以上。保证果皮箱处于套好垃圾袋、盖好箱盖的密闭状态,同时对无法正常使用的设备进行更换。
4、清理保洁道路地面、侧石、护栏、标牌、灯杆等市政设施的乱张贴、乱涂画等。
5、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应无明显污迹,无乱贴、乱挂和过时破损标语。
6、承包区域内环卫设施清洗,道路沉沙井、雨水井口、明渠的清掏。
7、环卫应急处理:如承包区域内灾后整治、节假日、重大活动加班、增员保障环境卫生等,中标人必须符合采购人的统一调度,并承包区域内台风等灾后垃圾处置工作(包含园林垃圾)等,十二级以上台风产生的园林垃圾由采购人另行处理。
8、负责将区域内的垃圾收集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
9、配合“四害”消杀,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采购人的检查评比工作。
(二)垃圾清运
1、垃圾(生活垃圾及园林垃圾)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配合做好集中密闭式收集清运垃圾工作。
3、配合做好主要道路区域上门收集垃圾工作。
4、配合做好灾后恢复的清运工作。 |
主要标的数量 |
1项 |
主要标的单价(元) |
5836771.21 |
合同金额(万元) |
583.677121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止。服务地点为海棠区林旺、藤桥(含南田)街道及林旺社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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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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