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XY2017-27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学校体育器材、学生餐具和饮水设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9-06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一、B包: 评分细则 原:产品生产厂商资质(54分):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地市级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记10分,没有不得分;”现变更 产品生产厂商资质(44分):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地市级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记5分,没有不得分;” 二、其余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17-09-0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7622690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电话 | 0898-65328224 |
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学校体育器材、学生餐具和饮水设备(项目编号:HXY2017-271)B包(学生餐具)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工作。2017年9月6日公告,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开标。招标文件现做如下变更:
一、B包:
评分细则
原:产品生产厂商资质(54分):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地市级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记10分,没有不得分;”现变更
产品生产厂商资质(44分):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著名商标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
5、具有地市级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记5分,没有不得分;”
二、其余不变
特此函告
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