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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水务局 -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6 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SZWD2017-SY001
原公告项目名称 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17-07-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详见本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更正日期 2017-07-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三亚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8366509
采购单位地址 三亚市新风街42号水利大厦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5-33067606
代理机构地址 香梅路1016号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21楼
项目联系人 张丽 电话 0898-88366509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问题及答复

致各申请人:

申请人提交的《三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问题已收到,经研究,现将答疑问题澄清回复如下:

澄清的内容如下:

  1. 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4.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附录4“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以分公司为代理人的申请。
  2. 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所称申请人名称(加盖公章)是指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联合体全部成员)在标明申请人名称处加盖公章。
  3. 资格预审文件中所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变更的内容如下:

  1.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4.4“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国有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出具的AA级或以上资信评估证明书。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证明。”

现变更为“单一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国有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或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有资质的评级单位出具的AA级及以上资信评估证明(信用等级证明)。或商业银行(分行以上)、国家政策性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证明。”

  1. 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目录“三、联合体协议书;三、声明函”;
    现变更为“三、联合体协议书;四、声明函;以下目录按照编号顺序依次排列”。
  2. 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五、企业财务状况”
    现变更为“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六、企业财务状况;以下标题按照编号顺序依次排列”。
  3.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8、其他说明8.3 “资格预审文件中等值外币是指按照递交申请文件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的外币金额。”
    现变更为“资格预审文件中等值外币是指递交申请文件之日前三日期间任何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的外币金额。”
  4.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2.5、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五、企业财务状况备注“企业财务状况表(本表)应附企业2016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能够证明企业财务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企业财务状况表(本表)应附企业2016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能够证明企业财务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原资格预审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三亚市水务局

深圳市万德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 26 日


附件:
三亚市水务局农村污水治理澄清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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