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ZS2020-04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三沙市船舶及人员动态监控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06-1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序号13“一卡通消费POS机”中的“▲(4)二维码支付:新中新小灵龙APP、支付宝、微信、银联、商业银行等”更正为“▲(4)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银联、商业银行等”。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件3技术、商务评分表中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良:(10≤得分≤15)”更正为“良:(10≤得分<16)”。 3、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00分”更正为“2020年 07 月 14 日 15时 00分”。 | ||
更正日期 | 2020-06-2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先生/0898-6681845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60250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 ||
项目联系人 | 简工 | 电话 | 13518815056 |
关于三沙市船舶及人员动态监控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的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受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由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三沙市船舶及人员动态监控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S2020-041)于2020年06月17日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以下更正:
1、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技术要求序号13“一卡通消费POS机”中的“▲(4)二维码支付:新中新小灵龙APP、支付宝、微信、银联、商业银行等”更正为“▲(4)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银联、商业银行等”。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附件3技术、商务评分表中项目实施及培训方案“良:(10≤得分≤15)”更正为“良:(10≤得分<16)”。
3、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 07 月 08 日 15 时 00分”更正为“2020年 07 月 14 日 15时 00分”。
4、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采购人:三沙市旅游文化和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