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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7 15:5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HXT-2020-011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06-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详见标讯正文
更正日期 2020-06-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1539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2201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6-9号)2206室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898-65322015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文件变更的公告

致各投标人: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HNHXT-2020-011)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06月04日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5日至2020年06月11日,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09:00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细则表中的资质情况:

1、第1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省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得1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省级(或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得4分”;

2、第2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通过政府采购取得司法机构的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单项金额≥1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通过政府采购取得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单项金额≥100万元的,每个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

3、删除第3项“投标人取得省级(含)以上档案局评定的《档案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级及以上得2分,B级得1分,B级及以下级别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第4项“投标人拥有 “数字档案加工软件”、“档案安全管理软件”、“档案服务行业运营管理软件”、“数字化成果监管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1项得1分,最多得4分”变更为“投标人拥有 “数字档案加工软件”、“档案安全管理软件”、“档案服务行业运营管理软件”、“数字化成果监管软件”的,每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5、第5项“投标人拥有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7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1项得1分,最多得4分。(认证范围须包含:档案数字化,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满分4分)”变更为“投标人拥有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ISO27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1项得0.5分,最多得2分。(认证范围须包含:档案数字化,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满分2分)”;

6、新增一项“投标供应商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AAA信息登等级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近三年(2017-2019年)任意一个年度被列入过“信用中国”守信激励企业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得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4分)”

综合以上修改内容该评分项目“资质情况调整为20分”。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细则表中的项目实施方案:

1、第1项“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比较,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关键点及合理化建议,由评委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技术参数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比较,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关键点及合理化建议,由评委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2、第2项“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现场管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经验、加工流程、保密安全、岗位配置、设备配置、加工场地布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满足招标文件现场管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经验、加工流程、保密安全、岗位配置、设备配置、加工场地布置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委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3、第3项“投标人提供完善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承诺、服务体系、响应方式、响应时间、人员分配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变更为“投标人提供完善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承诺、服务体系、响应方式、响应时间、人员分配方案等进行详细说明),由评委在0-8分之间进行打分。”

4、新增一项“投标人提供满足项目的保密制度、档案保护措施、项目质量控制、项目进度控制等方案,根据其完整性、合理性,按其响应程度得0-6分”

综合以上修改内容该评分项目“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为27分”。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细则表中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

1、第1项“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档案专业资格证书、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颁发的保密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省级档案教育部门颁发的档案管理岗位培训证书,同时具有5本证书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具有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颁发的档案专业资格证书得1.5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信部或教育部颁发的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得1.5分。(满分3分)”;

2、第2项“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具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档案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具有省级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省市级《档案培训上岗证》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

3、第3项“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成员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保密管理培训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上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不提供不得分)。”变更为“在海南有分公司或者有长期驻琼部门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或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综合以上修改内容该评分项目“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调整为10分”。

四、招标文件第六章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细则表中的现场演示:

1、第(1)项“软件集成档案接收、档案质检、图像扫描、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档案装订、装订质检、档案归还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根据功能情况,操作便利性等情况,得0-8分。(满分8分)”变更为“软件集成档案接收、档案质检、图像扫描、图像质检、数据挂接、档案装订、装订质检、档案归还全流程闭环管理的,根据功能情况,操作便利性等情况,得0-4分。(满分4分)”;

2、第(2)项“软件集成目录快速录入功能,包括:模版录入、代码录入、OCR录入功能的,得0-6分。(满分6分)”变更为“软件集成目录快速录入功能,包括:模版录入、代码录入、OCR录入功能的,得0-3分。(满分3分)”;

3、第(3)项“软件集成工作现场的安防监控功能,能实现内网接入、在线平台接入、异常预警等功能,并可提供采购人随时浏览和回放。根据演示功能情况,得0-8分。(满分8分)”变更为“工作现场的安防监控功能。根据演示功能情况,得0-3分。(满分3分)”;

4、删除第(4)项“软件集成加密扫描功能:对于需加密的档案扫描输出为加密扫描文件,并在整个加工过程必须以加密扫描文件的方式进行流转,当文件脱离系统授权环境,确保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根据演示功能情况,得0-6分。(满分6分)”;

5、第(5)项“软件集成A3文档常用装订方式档案进行自动分割排序处理(不需对纸质档案进行切割),功能不限于但至少包含以下,得0-2分。(满分2分)”变更为“软件集成A3文档常用装订方式档案进行自动分割排序处理(不需对纸质档案进行切割),功能不限于但至少包含以下,得0-3分。(满分3分)”。

综合以上修改内容该评分项目“现场演示调整为13分”。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删除三、投标文件“12.4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2五、开标及评标第“17.1.3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1〕181号),并提供中小企业认定机构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变更为“17.1.3投标人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含联合体)的,必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11〕181号)。”

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原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6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6月28日09时00分”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07月03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说明!

采购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美祥横路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206室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5315396

电话:0898-65322015

 

2020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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