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QL2017-008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南海警训练基地办公生活家具采购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05-08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更正公告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7-05-18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海警总队筹备组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警官1828938831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91090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金垦路绿海大厦 | ||
项目联系人 | 符工 | 电话 | 0898-68917560 |
关于《海南海警训练基地办公生活家具采购》的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受海南省海警总队筹备组委托,对《海南海警训练基地办公生活家具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变更事项如下:
将招标文件 “评分细则表”第3项“商务得分”中:“本地售后服务能力”1、“如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在海口市具备专业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自行维修,有问题及时响应解决,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改为“如投标人是外地企业,须在海南省具备专业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自行维修,有问题及时响应解决,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等”;
2、“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在海口市注册须满一年)、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的银行业务付款回单须加盖银行公章,摘要必须为货款(须提供累计超过6个月的凭证)”改为“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在海南省注册须满一年)、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授权书原件、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的银行业务付款回单须加盖银行公章,摘要必须为货款(须提供累计超过6个月的凭证)”;
3、“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在海口市本地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经社会保险事业局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盖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证明”改为“售后服务机构人员在海南省本地2016年最后一个季度,经社会保险事业局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汇总申报表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盖章确认的住房公积金证明”。
4、原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08时30分,现变更为2017年6月2日10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海南省海警总队筹备组
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