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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户外高清全彩LED显示屏-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1 08: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SK-CM20191118
原公告项目名称 户外高清全彩LED显示屏
首次公告日期 2019-11-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LED显示屏”或“电子显示屏”制作或销售等内容,(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改为: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它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 2019-11-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08004001
采购单位地址 澄迈县金江镇
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13552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B栋B111室
项目联系人 黄工 电话 18789080353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更正公告

至各投标人: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错发公告,现将原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LED显示屏”或“电子显示屏”制作或销售等内容,(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改为: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公告其它事项不变。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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