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WCZB-CG2019-0826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定安县新竹镇大株村委会三滩村污水治理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8-26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9-08-29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0898-63822147 |
采购单位地址 | 定安县生态环境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伍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2967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祥路10号盛贤景都4栋2403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18166148597 |
定安县新竹镇大株村委会三滩村污水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污水治理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2019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变更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2019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余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