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0773-1941GNHIFWGK1717.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07-05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详见标迅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9-07-10 |
其他补充事宜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55560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855633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0898-68556335 |
关于《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更改(澄清、补遗)公告(1)
致各投标单位: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定于2019年7月26日9:00。现对本项目的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的内容:
序号 |
所属标段文件 |
原内容 |
更正后的内容 |
1 |
标段一 |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维修维护工作基本要求”中“4.其他要求”:(1)服从支队工作安排,及时维修维护并保证工期。早高峰开始至晚高峰结束,维修队伍不得少于2组(每组2人)。晚高峰结束后,维护队伍不得少于1组。 |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维修维护工作基本要求”中“4.其他要求”:(1)服从支队工作安排,及时维修维护并保证工期。早高峰开始至晚高峰结束,维修队伍不得少于4组(每组2人)。晚高峰结束后,维护队伍不得少于1组。 |
2 |
标段一、标段二 |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应急响应要求”中“1.响应时间”:(2)紧急故障响应时间:支队要求的紧急事件,应在即时做到响应,30内到达故障现场。 |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应急响应要求”中“1.响应时间”:(2)紧急故障响应时间:支队要求的紧急事件,应即时做到响应,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
3 |
标段一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的价格评审标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的价格评审标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20 |
二、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代理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