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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0 11:3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773-1941GNHIFWGK1717.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07-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详见标迅正文
更正日期 2019-07-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6555608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855633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2-601房
项目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898-68556335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关于《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更改(澄清、补遗)公告(1

致各投标单位: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定于2019年7月26日9:00。现对本项目的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的内容:

序号

所属标段文件

原内容

更正后的内容

1

标段一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维修维护工作基本要求”中“4.其他要求”:(1)服从支队工作安排,及时维修维护并保证工期。早高峰开始至晚高峰结束,维修队伍不得少于2组(每组2人)。晚高峰结束后,维护队伍不得少于1组。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维修维护工作基本要求”中“4.其他要求”:(1)服从支队工作安排,及时维修维护并保证工期。早高峰开始至晚高峰结束,维修队伍不得少于4组(每组2人)。晚高峰结束后,维护队伍不得少于1组。

2

标段一、标段二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应急响应要求”中“1.响应时间”:(2)紧急故障响应时间:支队要求的紧急事件,应即时做到响应,30内到达故障现场。

第三章《采购需求》“六、工作要求”的“(二)应急响应要求”中“1.响应时间”:(2)紧急故障响应时间:支队要求的紧急事件,应即时做到响应,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

3

标段一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的价格评审标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的价格评审标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率(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率)/(1-投标报价下浮率)×20

二、标段一和标段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代理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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