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CZ-CG-2018-010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公务用车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11-13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添加用户需求书 | ||
更正日期 | 2018-11-13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980934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诚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5512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13号碧湖湾A栋9层A-2-904房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0898-66755125 |
用 户 需 求 书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规格和配置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汽车 |
排量:1.5T;气缸排列方式:L;气缸数:4;长*宽*高:4585*1855*1679mm;轴距:2660mm;油箱容积:57L;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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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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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车 |
发动机参数:1.6T 200马力 L4;变速箱:自动挡双离合变速箱;长*宽*高:4696*1906*1709mm;驱动方式:前置前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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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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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技术参数及要求是为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要的基本需求,报价产品须满足(实质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1、交货即日起采购单位享受产品的保修期按制造厂商提供的标准执行,首保3000KM免费首次保养。保修期:三年或十万公里。
2、提供7×24小时服务,在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并提供服务,48小时内到位,非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应无偿维修;因采购单位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可以合理收取维修费。解决产品故障的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在接到采购单位需维修时未能在24小时内不予响应的,采购单位有权委托其他维修单位维修。
三、验收方式:
1、采购单位组织验收,供应商负责提交验收所需文件。
2、采购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测试与验收前,向采购单位提供按采购要求的技术规范而进行的测试与验收方案。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满足采购需求,致使产品未达到采购单位要求的使用性能,采购单位可拒收产品。采购单位拒收产品,标的物毁损、丢失及产生一切费用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测试及验收工作由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协商进行,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双方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该预算含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