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ZZYDC-2023-0227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交通缓堵整体行动课题研究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04-13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1、在“第二章 磋商须知”、“四、响应文件”中: “16.1供应商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更正为 “16.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公户提交。任何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汇入(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的保证金,视为提交无效,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收响应文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3-04-14 |
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与以上更正内容有矛盾之处,以以上更正内容为准。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863084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长流镇长滨路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政源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723406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S5写字楼B座(西塔)31楼3102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898-65723406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采购海口市交通缓堵整体行动课题研究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YDC-2023-02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交通缓堵整体行动课题研究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在“第二章 磋商须知”、“四、响应文件”中: “16.1供应商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必须以转账(汇款)方式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更正为 “16.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其公户提交。任何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汇入(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的保证金,视为提交无效,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收响应文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名 称: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地 址:海口市长流镇长滨路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南楼
联系方式:0898-68630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政源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S5写字楼B座(西塔)31楼3102
联系方式:0898-65723406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898-65723406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发布人:海南中政源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