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RBRMHAK2016-AUG17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08-18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相关内容变更 正文为准 | ||
更正日期 | 2016-08-23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0899870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政府第二办公区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11300511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 | ||
项目联系人 | 包智鹏 | 电话 | 18608998708 |
关于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变更公告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疏港货运快速干道工程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RBRMHAK2016-AUG1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首发公告日期:2016年8月18日
五、相关内容变更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的内容做如下变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视为无效申请文件,不予接收。”予以删除,条款无效。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社会资本须知”的内容做如下变更:原文中 “第二章 社会资本须知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和日期安排表: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以到达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磋商保函的有效期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期保持一致);”修改为“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磋商保函的有效期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期保持一致)”
3、本次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做如下变更:原文中“商务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 6、磋商保证金/保函递交证明的复印件”修改为“6、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的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PPP合作合同中凡涉及“建设期非征地拆迁部分投资额资本金回报率、建设期征地拆迁部分投资额资本金回报率”均修改为“非征地拆迁部分投资额资本金回报率、征地拆迁部分投资额资本金回报率”
5、竞争性磋商文件中“(6)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最近十年内如曾在政府招标投资项目中成交、曾获政府授予的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投标承诺条件履约,其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其中“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最近十年内如曾在政府招标投资项目中成交、曾获政府授予的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而未能按投标承诺条件履约,其申请将被拒绝;”需提供承诺;其中“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需提供证明。
6、社会资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但凡要求社会资本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上签字与盖章的,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与盖章即可。
7、社会资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业绩要求中牵头方或成员单位一方满足即可。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五、资格证明文件”中批准成立机构即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1.3海口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
1.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kcein.com)。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变更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七、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 系人:包智鹏
电 话:1860899870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荣邦瑞明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左安门内大街10号3-201
联 系人:刘工
电 话:183113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