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GZSK2018-062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澄迈县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6-20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见标讯正文 | ||
更正日期 | 2018-06-21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澄迈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7510851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江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51355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大同路24号万国大都B栋B111室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电话 | 0898-66662983 |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澄迈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对澄迈县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GZSK2018-0625)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对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1.将原项目名称“澄迈县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改为“澄迈县2018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监理”
2.将原项目编号“/”改为“GZSK2018-0625”
3.将原项目报价人资格要求第三条“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2个(不超过2个)其他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改为“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海南省海口市同时担任2个(不超过2个)其他水利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将原项目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时间:2018年 6 月 20 日至2018年 6 月 22 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改为“时间:2018年 6 月 21日至2018年 6 月 25 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5.将原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 6 月 25 日 15:00~ 15:30;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5 日 15:30;谈判时间:2018年 6 月 25 日 15:00;” 改为“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 6 月 27 日 15:00~ 15:30;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7 日 15:30;谈判时间:2018年 6 月 27 日 15:00;”
6.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