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ZC2018-125-00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秀街道办河长制工作及环保宣传设计制作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05-28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三、第四项目“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删除。 2、保证金金额修正为:3000元。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改。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 ||
更正日期 | 2018-05-30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旭/1878909717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大道160号金鼎小区金和苑西4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项目联系人 | 符章林 | 电话 | 0898-68501524 |
各投标人:
受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我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公告的海秀街道办河长制工作及环保宣传设计制作项目(项目编号:HNZC2018-125-001)项目,因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调整,更正如下:
一、采购文件的更正内容
第三、第四项目“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删除。
2、保证金金额修正为:3000元。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改。原采购文件与本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本项目发售标书时间顺延到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11:00,开标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6日下午15:30。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
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旭
采购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大道160号金鼎小区金和苑西401
联系电话:18789097179
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符章林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电话:0898-68501524
四、最新采购文件已发至各投标人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