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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6、2017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编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重启及变更公告

信息来源: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3 15: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GP2016-000039
原公告项目名称 2016、2017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编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16-06-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详见变更公告正文
更正日期 2016-08-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财政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68531736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2982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项目联系人 林小姐 电话 0898-66711357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62017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编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重启及变更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委托我中心组织的“2016、2017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编公务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GP2016-000039),于2016年07月01日发布暂停公告。现本项目重新启动并做如下澄清说明及更改:

 

一、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分公司可参与本次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要求“法定代表人”提供证明或者签字、盖章的部分,如是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提供证明或者签字、盖章。

 

二、《投标数据文件》B01报价表“交付期”统一填写:根据投保单位缴纳参保车辆保费的时间确定。

 

三、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6.3.4“如果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磋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原6.3.5更改为6.3.4。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9.2磋商控制价中,删除9.2.1.1;原9.2.1.2更改为:9.2.1.1供应商在商业险基准保费的基础上,按最惠核保系数(0.85)和最惠渠道系数(0.85)给予参保单位统一优惠,即实缴保费=交强险保费+商业险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0.85(最惠核保系数)×0.85(最惠渠道系数)。

《投标数据文件》B04评审响应表“符合性评审”中,删除015项,原016项调整为015项,即:是否满足“供应商在商业险基准保费的基础上,按最惠核保系数(0.85)和最惠渠道系数(0.85)给予参保单位统一优惠,即实缴保费=交强险保费+商业险基准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Ncd)×0.85(最惠核保系数)×0.85(最惠渠道系数)”的要求。

 

五、《投标数据文件》B05评分响应表做如下更改:

1、003项 中“供应商应出具相关市县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 改为“供应商应出具相关市县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删除原010项“服务能力—车险理赔业务结案率”及011项“服务质量”;原012项调整为010项,其后序号顺延。

3、删除013增值(特色)服务-A类及014增值(特色)服务-B类中“供应商可以提出不限于以上选项的增值(特色)服务,超过8项按8分记”等表述;

4、增加一项作为015增值(特色)服务—其他,即:013增值(特色)服务-A类及014增值(特色)服务-B类,两类共计15项增值(特色)服务为参考选项,供应商可以提出不限于013及014项的增值(特色)服务,每一个单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超过5项按5分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提出增值(特色)具体服务条款,并对其进行简要说明。服务内容必须实用、有可操作性,且和车籍单位签订的车辆险合同要列明)。

5、其他项分值已做调整,请供应商登录

http://218.77.183.217:7001,重新下载变更后的采购文件,以此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项目相关时间做以下调整:

1、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的时间:2016年08月03日 16:00:00至2016年08月10日 17:30:00(办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起始时间:纸质响应文件为2016年08月16日 08:30: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00(北京时间)

4、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08月16日 09:00: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更改,与本公告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

采购中心传真:0898-66529852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6711357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财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68531736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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