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SZS2022-.026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三沙市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系统集成平台) (第二次) 项目编号:SSZC2022-.0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11-18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详见附件 | ||
更正日期 | 2022-12-21 |
其他补充事宜 |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 1月5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 1月 5日9:00(北京时间) 3、免费下载标书时间和获取随机保证金账号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23日23:59(北京时间) |
采购单位名称 | 三沙市人民医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330807156 |
采购单位地址 | 三沙市永兴岛北京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860296 |
代理机构地址 | 暂无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17330807156 |
三沙市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系统集成平台)(第二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沙市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系统集成平台) (第二次)
项目编号:SSZC2022-.026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8日
首次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次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12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P17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原则中产品评级能力“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需提供已实施项目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评价标准的五级或以上的医院用户,需要提供如下资料。1.医院通过的证明(授牌、证书、国家卫健委网站公示结果,提供一种即可)或医院用户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格式不限)提供1个案例得2.5分,满分10分。注:医院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写明该医院的评级工作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主要协助或参与,以此来证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评级经验。”现更正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需提供已实施项目通过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评价标准的三级或以上的医院用户,需要提供如下资料。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的证明(授牌、证书、国家卫健委网站公示结果,提供一种即可)或医院用户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格式不限)。提供1个电子病历应用水平3级案例得0.5分,提供1个电子病历应用水平4级案例的得1分,提供1个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及以上案例的得2.5分,投标人最多可提供4个案例,此项满分10分;
注:医院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写明该医院的评级工作是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主要协助或参与,以此来证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评级经验。”
2、原招标文件P179页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原则产品互联互通能力评审项中“投标人所投集成平台产品要求有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2020版本发布后取得的软件产品测试证书,证明集成平台产品数据标准情况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共享文档标准化情况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情况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平台功能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满分10分。不提供或者不符合五甲要求的不得分。”现更改为“投标人所投集成平台产品要求有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2020版本发布后取得的软件产品测试证书。证明集成平台产品数据标准化情况,符合三级要求的得0.5分,符合四级要求的得1分,符合五乙要求得1.5分,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共享文档标准化情况,符合三级要求的得0.5分,符合四级要求的得1分,符合五乙要求得1.5分,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情况,符合三级要求的得0.5分,符合四级要求的得1分,符合五乙要求得1.5分,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平台功能,符合三级要求的得0.5分,符合四级要求的得1分,符合五乙要求得1.5分,符合五甲要求得2.5分,满分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 1月5日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 1月 5日9:00(北京时间)
3、免费下载标书时间和获取随机保证金账号时间延期至:2022年12月 23日23:59(北京时间)
三次更正日期:2022年12月21日,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更正公告界面重新下载新的公开招标文件,其他均不作变动。
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三沙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三沙市永兴岛北京路
联系人: 张女士 17330807156
2、代理机构:三沙市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80号
联系方式:6686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