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0773-1641GNHN0159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海口市港湾小学教学办公设备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6-07-07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一、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中的“评分标准”增加:“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本招标文件中相应要求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该参数按规定扣分。” 二、全部撤销招标文件中涉及专利证书的条款。 三、招标文件P16页产品及制造商资质中1、“组合推拉绿板(5分)条款:撤销第8、10条内容;评分方式修改为:综上证书,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讲台(5分)条款:撤销第3条内容;评分方式修改为:综上证书,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P41页全部撤销第八条“八、教学仿真实验库要求”的全部内容。 五、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2016年7月 29日9:30。 | ||
更正日期 | 2016-07-14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888862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56335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601 | ||
项目联系人 | 陈寿山 | 电话 | 0898-68554335 |
现对“海口市港湾小学教学办公设备(招标编号:0773-1641GNHN01595 )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P16页“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中的“评分标准”增加:“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本招标文件中相应要求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该参数按规定扣分。”
二、全部撤销招标文件中涉及专利证书的条款。
三、招标文件P16页产品及制造商资质中1、“组合推拉绿板(5分)条款:撤销第8、10条内容;评分方式修改为:综上证书,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2、“讲台(5分)条款:撤销第3条内容;评分方式修改为:综上证书,全部提供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P41页全部撤销第八条“八、教学仿真实验库要求”的全部内容。
五、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2016年7月 29日9:30。
其余内容不变。
此函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7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