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Z2017-545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暨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信息应用系统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12-01 |
更正事项 | |||
更正内容 | 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更正日期 | 2017-11-15 |
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8958919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万兴路7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 | ||
项目联系人 | 白蕾 | 电话 | 0898-68500116、68500660 |
各投标人:
受海口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的委托,我公司就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暨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信息应用系统(项目编号:HZ2017-545)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29页“3.3、指纹自动比对系统”第15项内容:“指纹自动比对系统打通与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的数据传输,可将案件现场勘查提取的现场指纹进行正查比对,并反馈案件比中信息。提供海南省公安厅证明文件原件或全国现勘系统开发商证明文件原件。”
2、原招标文件第52页--技术、商务评分表-技术部分-主要设备授权,原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提供所投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分析设备、便携式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满足的得4分,否则0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提供所投指纹比对系统、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分析设备、便携式通讯设备全数据采集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满足的得4分,否则0分”。
3、原招标文件第53页--技术、商务评分表-商务部分最后一项原评分标准为:“投标人或所投产品2014年以来有同类项目成功应用案例,每个得2分,共10分。(合成作战系统案例最多得4分,通讯信息研判系统案例最多得6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并如实提供合同用户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提供者不得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2014年以来有同类项目成功应用案例,每个得2分,共10分。(合成作战系统案例最多得4分,指纹比对系统案例最多得6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并如实提供合同用户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提供者不得分)”
特此通知,其他不变。
请各投标人到http://218.77.183.48/htms下载新的招标文件。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