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HNZY2022-081 | ||
原公告项目名称 |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云广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07-28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一、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二)运输和保险”删除:2.2 供应商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00%运输一切险。 二、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六)交付期及付款方式”(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3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70%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向采购人提供由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合同金额5%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质保保函(银行出具的),成交供应商申请开具的质保保函应当是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否则视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修改为:(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3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向采购人提供由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合同金额5%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质保保函(银行出具的),成交供应商申请开具的质保保函应当是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否则视为不符合合同约定。 三、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六)交付期及付款方式”(4)质保期满一年后,退还预付款保函。修改为:(4)质保期满一年后,退还质保保函。 四、其他内容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2-08-01 |
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89181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区机关办公大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346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周女士 | 电话 | 0898-65343462 |
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云广播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2-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云广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二)运输和保险”删除:2.2 供应商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采购人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00%运输一切险。
二、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六)交付期及付款方式”(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30%金额的发票及合同总价70%金额的收据,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向采购人提供由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合同金额5%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质保保函(银行出具的),成交供应商申请开具的质保保函应当是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否则视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修改为:(3)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提交合同总价30%金额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验收款。向采购人提供由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合同金额5%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质保保函(银行出具的),成交供应商申请开具的质保保函应当是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开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否则视为不符合合同约定。
三、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六)交付期及付款方式”(4)质保期满一年后,退还预付款保函。修改为:(4)质保期满一年后,退还质保保函。
四、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名 称:中共海口市琼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区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898-6589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方式:0898-65343462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898-6534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