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司法厅 | ||
项目名称 | 省法制文艺进校园演出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法治文艺进校园系列小品剧》的版权拥有者。拥有海南省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书。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项: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19.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法治文艺进校园系列小品剧》的版权拥有者。拥有海南省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书。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项: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12号千禧郎俊园1216房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吉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755224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司法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索先生;0898-6591910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33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755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C701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省法制文艺进校园演出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海南省司法厅
二、采购项目:省法制文艺进校园演出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119万元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拟定供应商及地址: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12号千禧郎俊园1216房
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1、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唯一《法治文艺进校园系列小品剧》的版权拥有者。拥有海南省版权局颁发作品登记证书。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项: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
2、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作管理团队人员。曾于2013年首次赴海南开展《法治文艺进校园》节目演出,获得认可及多方好评,曾被多渠道媒体报道,其中有《中央新闻联播》报道。并于2017年全程策划、管理、编排《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其中创作人员前身为《湖南省话剧院》专业演员,多次获得院团优秀演职人员,获得表演奖项。
参与创排由中华文化促进会联合田汉基金会等单位联合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与红军长征胜利75周年大型话剧《万水千山》复排。
参与创排由广州军区政治部和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联合创排献礼十八大胜利召开大型话剧《支部建在连上》
参与创排由湖南省委宣传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型话剧《泉涸之鱼》
参演由潇湘电影集团出品献礼建党90周年电影《湘江北去》
同时编写、参演多部小剧场话剧、儿童剧。演出、创作经验丰富。
3、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致力于话剧、小品、影视的创作。与全国多个省级话剧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剧本至舞台呈现,邀请多位国家一级编剧,国家一级导演、演员、舞美工作人员反复推敲专研,力争创作出优秀的文艺作品。
因此,综合以上因素,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专家小组成员:蔡儒冠、陈肖甲、陈孝钢
经单一来源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项: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同意项目单位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七颗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公告期:2018年06月06日--2018年06月12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海南省司法厅
联系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9191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南区C701室
联系人:吉先生
联系电话:0898-66755224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4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