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东方市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宣传推广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为进一步做好东方市的宣传报道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拟推出以新闻报道为主的《东方新闻》月刊,挖掘东方之美,深度全方位报道东方重点工作、主线工作,展现东方市旅游文化亮点和民俗风情,吸引各界关注东方、为东方发展建言献策。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2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为进一步做好东方市的宣传报道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拟推出以新闻报道为主的《东方新闻》月刊,挖掘东方之美,深度全方位报道东方重点工作、主线工作,展现东方市旅游文化亮点和民俗风情,吸引各界关注东方、为东方发展建言献策。《海南日报》作为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的平台,具有发挥省委机关报全媒体阵容的优势。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市金盘路30号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符章林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1524 |
采购单位名称 | 东方市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女士/25520660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方市委市政府一号楼五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东方市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2018年度宣传推广
三、采购预算:120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东方市的宣传报道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拟推出以新闻报道为主的《东方新闻》月刊,挖掘东方之美,深度全方位报道东方重点工作、主线工作,展现东方市旅游文化亮点和民俗风情,吸引各界关注东方、为东方发展建言献策。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东方市的宣传报道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现拟推出以新闻报道为主的《东方新闻》月刊,挖掘东方之美,深度全方位报道东方重点工作、主线工作,展现东方市旅游文化亮点和民俗风情,吸引各界关注东方、为东方发展建言献策。《海南日报》作为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的平台,具有发挥省委机关报全媒体阵容的优势。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海口市金盘路30号
七、专家组成名单:黄慈涛、安邦建、黄守华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东方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其形象和品牌价值,拟在《海南日报》推出宣传推广服务合作项目。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 经专家组论证,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公示的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采购人:东方市委宣传部
地 址:东方市委市政府一号楼五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25520660
十一、采购代理: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符章林 联系电话:0898-68501524
十二、财政部门:东方市财政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联系电话:0898-552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