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 ||
项目名称 | 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器材流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我单位拟采购319顶消防头盔,用于保护消防员头部、颈部的防护器具。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43.55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经过三次公开招标均失败。 2、在三次招标期间招标文件无任何质疑,采购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3、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消防头盔的及时供应。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名称:南京嘉骏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16号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贾玲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1635/13976096820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921182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1523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器材流标)
三、采购预算:143.55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单位拟采购一批消防头盔,用于保护消防员头部、颈部的防护器具。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经过三次公开招标均失败。
2、在三次招标期间招标文件无任何质疑,采购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3、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消防头盔的及时供应。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南京嘉骏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16号
七、专家组成名单:郑山、郑心同、黄政强
八、专家论证意见:
1、在2016年2月17日第一次公告的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器材二)项目(采购编号:HNZC2016-019-004),标书发售期为2016年2月18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A包(消防头盔)因有效投标单位不符合法定家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A包招标失败。在2016年4月18日第二次公告的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器材流标)项目(采购编号:HNZC2016-019-009),标书发售期为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25日。其中 B包(消防头盔)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B包招标失败。在2016年6月23日第三次公告的2015年度车辆装备采购(器材流标)项目(采购编号:HNZC2016-019-009(二)),标书发售期为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B包(消防头盔)因报名家数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B包招标失败。
2、在三次招标期间招标文件无质疑,采购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3、由于急需投入使用,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消防头盔的及时供应。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消防头盔。
九、公示的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十、采购人: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人:李耀群 联系电话: 0898-65921182
十一、采购代理: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贾 玲 联系电话:0898-6850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