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76.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和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独家代理合作协议,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为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唯一授权代理商。且本项目连续两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报名家数均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46号2501 |
公示期限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项邦静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77451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77451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海府路4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22808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四东路1号寰岛大厦霞飞阁6A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一、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
三、采购内容: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采购预算:¥276万元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周兆德):由于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该旅游宣传广告项目是在国航国际航班上播放,而国航的此项业务只与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唯一授权代理合同。因此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代替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建议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二(陈平殿):由于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已与2015年12月1日与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航机载电视媒体《空中之旅》落地北京广告发布独家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琼财采【2009】1146)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要求,建议采购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完成“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采购项目。
专家三(吴碧丹):由于国航和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独家代理合作协议,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为国航机载电视唯一授权代理商,因此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海南旅游宣传广告单在国航的机载电视播放广告必须由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建议海南旅游发展委员会的项目“2017在国际航班机载电视媒体投放海南旅游宣传广告”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金色小麦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如下:周兆德 陈平殿 吴碧丹
八、公示期: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
九、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发应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49号
联系人:项邦静
联系电话:0898-65377451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四东路1号环岛大厦霞飞阁6A
联系人:杨工
电话:0898-65228087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财政部门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46705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