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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18 17: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项目名称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445.63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第十二条规定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 本项目采购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包括:(十五)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故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2-02-18 至 2022-02-23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101086
采购单位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83318673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101086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35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0898-83316380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中心大道70号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书 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对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2-6206 3、项目编号: HNFYYC2021-26-C 4、采购预算: 4456340元 5、采购需求: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一项 6、项目实施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 7、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 8、付款方式: 成交后双方协商确定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证明文件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和微型企业不能提供证明文件的,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可提供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证明材料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进行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第四季度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企业2021年第12月份的纳税证明,如小微企业按季度纳税的,提供第四季度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1年第12月份的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2年02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2年02月23日17时30分, 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获取采购文件。 陵水县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4日09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无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 六、公告期限及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2年02月18日17时30分 至 2022年02月23日17时30分止。 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2年02月24日09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35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联系人: 符艳艳 联系人: 刘江泽 电话: 0898-83318673 电话: 18876661342 2022年02月1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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