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南校区场地租赁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83.7589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 |
公示期限 | 2021-11-25 至 2021-12-01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裴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46727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750019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中沙路1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6727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栋2106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采购科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6568812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1号楼龙华区财政局314办 |
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南校区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项目编号:SH-HN-2021-012)
一、采购人: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南校区场地租赁项目
三、采购预算:2837589.00元
四、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校已租赁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场地为我校南校区使用三年,由于我校还未完成校园改造,2019年开始消除大班额,周边小区增多,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无法满足所有学生在一个校区上课。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6年级15个班继续在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场地(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课。 根据上述原因,我校在使用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场地(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年后教育教学良好,我校决定继续租赁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场地(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作为我校南校区。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场地(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租赁服务。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吴琪婉、周红武、穆建勤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根据采购人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的申请和关于琼财采【2018】91号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五项“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建议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方试向海南金盘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建设路2号(海南金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场地作为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南校区场地使用。
八、公告期限: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地址:海口龙中沙路1号
联系人:麦副校
联系电话:13307500199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6534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