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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17-05-31 16:1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项目名称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56.5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组织两次公开招标后,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满足三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澄迈福山福兴石场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724708
采购单位名称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66928672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代理机构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20893333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竞标邀请函

受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JTHN-CG-2017004)所需的货物及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非生产厂商投标适用);

    (4)提供近3个月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5)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在海南省内必须设有经工商注册或商务部门备案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技术服务支持机构(接受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机构或合作机构);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2016年任意1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

1、项目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

2、用途:工作需要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预算金额:56.55万元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澄迈福山福兴石场

五、本次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碎石采购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5月31日8:30至2017年6月7日17:30(北京时间),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谈判时间:兹定于2017年6月13日15:30(北京时间)

    5、谈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6、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电话:  0898-66724708      传真:0898-66724708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3A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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