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
项目名称 | 与海南中部演播室开展深度合作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省电视总台)新闻频道在省内5个市县设立东、南、西、北、中演播室,以1+N演播室实时连线的传播形式,展示重点区域的发展成果。琼中因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营商、人文、生态环境,被选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中部演播室驻地。海南中部(琼中)演播室主要是承载海南中部市县新闻宣传、新闻传播、联动直播工作,对中部市县特别是琼中县宣传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琼中演播室,将给予琼中广播电视台充分的技术支撑、人员和宣传支持。并通过主题访谈、主题活动直播、动态资讯发布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琼中在自贸港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双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俗旅游等各方面的发展成效和亮点经验,向全省乃至全国各级平台全面推广。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20.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省电视总台作为东、南、西、北、中演播室新闻频道的唯一主办单位,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官方电视台。根据琼办发【2016】3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省电视总台只负责“宣传业务”,而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影视传媒集团)作为省电视总台从事“经营业务”的唯一主体,全权负责省电视总台所有经营业务的运营工作。因此影视传媒集团在5地新闻频道项目经营资格中具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相关规定,因此,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
公示期限 | 2021-06-02 至 2021-06-09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261680 |
采购单位名称 |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622241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路93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26168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86238319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财政局4楼办公室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与海南中部演播室开展深度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海南省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称:省电视总台)新闻频道在省内5个市县设立东、南、西、北、中演播室,以1+N演播室实时连线的传播形式,展示重点区域的发展成果。琼中因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营商、人文、生态环境,被选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中部演播室驻地。海南中部(琼中)演播室主要是承载海南中部市县新闻宣传、新闻传播、联动直播工作,对中部市县特别是琼中县宣传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琼中演播室,将给予琼中广播电视台充分的技术支撑、人员和宣传支持。并通过主题访谈、主题活动直播、动态资讯发布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现琼中在自贸港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双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民俗旅游等各方面的发展成效和亮点经验,向全省乃至全国各级平台全面推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2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省电视总台作为东、南、西、北、中演播室新闻频道的唯一主办单位,是海南省唯一的省级官方电视台。根据琼办发【2016】3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省电视总台只负责“宣传业务”,而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影视传媒集团)作为省电视总台从事“经营业务”的唯一主体,全权负责省电视总台所有经营业务的运营工作。因此影视传媒集团在5地新闻频道项目经营资格中具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六)款“委托单位或个人创作文艺作品、节目排演等”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相关规定,因此,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彩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1年6月2日 至2021年6月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路93号
联系电话: 0898-8622241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 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国兴大道财政局4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 0898-8623831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地址: 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10号国瑞城铂仕苑3栋2单元1002室
联系电话: 0898-6626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