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
项目名称 |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正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159.626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唯一可租赁、符合安全保障标准的不动产,各项设备与我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且是水上运动特殊项目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场地租赁唯一能满足的海陆训练、管理等基地。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政府三号楼401 |
公示期限 | 2021-01-04 至 2021-01-08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333992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93896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3399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瑞城(铂仕苑)3#住宅楼21层2-2101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政府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503236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
关于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 租赁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项目编号:HNZS-2020-085)
三、采购预算:159.626万元
四、拟成交人: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申请理由: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唯一可租赁、符合安全保障标准的不动产,各项设备与我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且是水上运动特殊项目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场地租赁唯一能满足的海陆训练、管理等基地。
六、论证专家名单:骆冰、胡振、严立(组长)。
七、专家论证意见
按照该项目的要求,评审组查阅相关材料并听取用户意见,经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 [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需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原由: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海口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是目前唯一能满足学院水上运动训练特殊场地需求的训练基地,且其各项设备与学院水上运动训练管理形成配套,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评审组意见: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1(骆冰)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因其特殊性,只有该基地能提供。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 [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2(胡振)意见:
经论证,该项目符合《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 [2018]91号第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因从海口市的实际情况看,目前只有帆船帆板训练基地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运动场地以供租赁使用。故本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即供应商为,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论证专家3(严立)意见: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充分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根据《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 [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八、服务说明
本项目属于服务标的。“为满足我院运动员水上运动训练的需要,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海口海旅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训练基地作为运动训练、住宿及办公等场所。”一来源方式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意见。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
联系人:麦老师 电话:0898-65393896
2、代理机构:海南中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东一路10号海阔天空国瑞城(铂仕苑)3#住宅楼21层2-2101房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98-65333992
3、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
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0898-68503236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