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 ||
项目名称 | 第二批民办幼儿园转型-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租赁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租赁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428.5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根据《海口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工作方案 》(海府办[2020]5号),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因收回、转型民办幼儿园需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有满足活动需求的户外活动场地; 二、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厨房、保健室、办公室等; 三、具有较完善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游乐设施; 四、原则上办学规模6个班,学位180个及以上; 五、举办人与合伙人、业主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办学等级认定为海口市一级园以上的; 2、设置规模可达12个班级,360个学位及以上的; 3、租赁国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场地举办幼儿园的; 4、幼儿园举办者与场地所有者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 根据上述要求,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海口市主城区原有的私立幼儿园进行考察,经考察: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3-1号,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的幼儿园。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一楼户外面积约600平方米,整体为一栋五层建筑。办学规模9个班,可容纳270个学位,主要有3间教师宿舍,教师办公室、舞蹈厅、共享游戏区域、建构区、烘培室、共享区域娃娃家、美工坊、活动区域、阅览室、保安室、保健室、仓库各一间;教学电子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儿童玩具、图书以及厨房设备共计384项等我局一并采购使用,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完全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的使用要求。 根据上述原因,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3-1号 |
公示期限 | 2020-08-27 至 2020-09-02 |
补充事宜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6979252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6568640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6979252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1902房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采购科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68722710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口市长滨一路政府行政中心10号楼 |
第二批民办幼儿园转型-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第二批民办幼儿园转型-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租赁项目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 4285000.00 元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
五、申请理由
根据《海口市提升“学前教育两个比例”工作方案 》(海府办[2020]5号),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因收回、转型民办幼儿园需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有满足活动需求的户外活动场地;
二、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厨房、保健室、办公室等;
三、具有较完善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游乐设施;
四、原则上办学规模6个班,学位180个及以上;
五、举办人与合伙人、业主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办学等级认定为海口市一级园以上的;
2、设置规模可达12个班级,360个学位及以上的;
3、租赁国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场地举办幼儿园的;
4、幼儿园举办者与场地所有者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
根据上述要求,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海口市主城区原有的私立幼儿园进行考察,经考察: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3-1号,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的幼儿园。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一楼户外面积约600平方米,整体为一栋五层建筑。办学规模9个班,可容纳270个学位,主要有3间教师宿舍,教师办公室、舞蹈厅、共享游戏区域、建构区、烘培室、共享区域娃娃家、美工坊、活动区域、阅览室、保安室、保健室、仓库各一间;教学电子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儿童玩具、图书以及厨房设备共计384项等我局一并采购使用,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完全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的使用要求。
根据上述原因,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六、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及名单:
论证意见:经过专家的论证,认为海口市龙华区金星幼儿园满足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收回、转型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符合《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及第十五款“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的规定,因此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曹秀清、李凤琴、张翔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地址: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联系人:黄小飞
电话:0898-66568640
2、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A190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98-66979252
3、海口市财政局
地址:海口市长滨一路政府行政中心10号楼
电话:0898-68722710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