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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7 13:13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受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H2020-027)组织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邀请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密封谈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单位拟在新华网网络媒体专题宣传海口市城市定位传播推广,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由如下: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华通讯社主办、控股、管理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力军,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网上舆论阵地,也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文网站。 作为新华社全媒体新闻信息产品的主要传播平台,拥有31个地方频道以及英、法、西、俄、阿、日、韩、德、葡、藏、维、蒙等多种语言频道,日均多语种、多终端发稿达1.5万条,重大新闻首发率和转载率遥遥领先国内其他网络媒体。新华网是全球网民了解中国的最重要窗口,致力于为全球网民提供最权威最及时的新闻信息服务,用户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桌面端日均页面浏览量超过1.2亿,移动端日均覆盖人群超过3亿。 目前,新华网所经营的网站业务、社交网络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互联网业务、大数据舆情服务业务、新媒体技术与研发服务、在线教育和科普中国业务、物联网业务等业务,仅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并无其他代理销售渠道,具有唯一性。 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之规定,符合规定第三条所规定之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适合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0-07-07 至 2020-07-14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32880168
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872312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人民政府1号楼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32880168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901房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拟在新华网网络媒体专题宣传海口市城市定位传播推广,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由如下: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华通讯社主办、控股、管理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力军,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网上舆论阵地,也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文网站。 作为新华社全媒体新闻信息产品的主要传播平台,拥有31个地方频道以及英、法、西、俄、阿、日、韩、德、葡、藏、维、蒙等多种语言频道,日均多语种、多终端发稿达1.5万条,重大新闻首发率和转载率遥遥领先国内其他网络媒体。新华网是全球网民了解中国的最重要窗口,致力于为全球网民提供最权威最及时的新闻信息服务,用户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桌面端日均页面浏览量超过1.2亿,移动端日均覆盖人群超过3亿。 目前,新华网所经营的网站业务、社交网络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互联网业务、大数据舆情服务业务、新媒体技术与研发服务、在线教育和科普中国业务、物联网业务等业务,仅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并无其他代理销售渠道,具有唯一性。 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之规定,符合规定第三条所规定之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适合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1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人民政府1号楼

联系电话: 0898-687231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海口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二街7号17幢北楼二层

联系电话: 0898-6872275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陈女士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901房

联系电话:0898-3288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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