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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及培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来源: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0 15:3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 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及培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及培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6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申报的“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服务、融媒体人员培训及传播推广服务等内容。本项目预算费用为60万元,从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专项经费列支。经过调研,本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其理由如下: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威、安全、准确的新闻供稿服务。 新华通讯社是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是党中央的意识形态与新闻舆论工作重镇。肩负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智库和全球消息总汇的职能。新华通讯社在国内各省、区、市设有31个分社,在180个国家和地区派驻分支机构,拥有我国最大的、全球分支机构最多的新闻信息采集传播网络,并受权发布党和国家重大消息。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和信息资讯服务,是新华通讯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信息产品的重要机构。本项目采购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内容只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在获取途径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丰富的媒体融合发展经验和丰富传播渠道。 新华通讯社多年前就开始媒体融合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经验,拥有成熟的人员培训和管理机制,领先行业发展。熟悉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平台的操作,在新闻供稿操作培训及人员培训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同时,新华通讯社在全国拥有平面媒体、广电媒体、互联网媒体、户外屏幕等媒体传播资源,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作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是管理新华通讯社所有新闻信息产品资源并进行营销组织策划、市场推广的机构,可整合新华通讯社媒体传播资源,对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传播推广,提高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本地优质内容的传播影响力。 3.本项目要求提供专人负责新闻供稿服务工作。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海南的派驻机构,拥有新闻供稿服务经验丰富的团队,可为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提供专人新闻供稿服务。 综上所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所拥有的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融媒体人员培训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本项目涉及的采购内容仅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2020-04-10 至 2020-04-17
四、补充事宜
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6520605
采购单位名称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先生;0898-26699111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6520605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市文明中路129号1001房(第10层)
财政部门联系人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点击下载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及培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一、采购人: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采购项目: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及培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拟定供应商及地址: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及申请理由: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申报的“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供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括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服务、融媒体人员培训及传播推广服务等内容。本项目预算费用为60万元,从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专项经费列支。经过调研,本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其理由如下: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威、安全、准确的新闻供稿服务。 新华通讯社是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是党中央的意识形态与新闻舆论工作重镇。肩负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智库和全球消息总汇的职能。新华通讯社在国内各省、区、市设有31个分社,在180个国家和地区派驻分支机构,拥有我国最大的、全球分支机构最多的新闻信息采集传播网络,并受权发布党和国家重大消息。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全球推广与传播,为全球媒体、非媒体用户和终端受众提供新闻供稿和信息资讯服务,是新华通讯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向国内外传播新闻信息产品的重要机构。本项目采购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内容只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在获取途径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丰富的媒体融合发展经验和丰富传播渠道。 新华通讯社多年前就开始媒体融合探索,积累了丰富的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经验,拥有成熟的人员培训和管理机制,领先行业发展。熟悉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平台的操作,在新闻供稿操作培训及人员培训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同时,新华通讯社在全国拥有平面媒体、广电媒体、互联网媒体、户外屏幕等媒体传播资源,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作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的总出口和新闻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是管理新华通讯社所有新闻信息产品资源并进行营销组织策划、市场推广的机构,可整合新华通讯社媒体传播资源,对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传播推广,提高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本地优质内容的传播影响力。 3.本项目要求提供专人负责新闻供稿服务工作。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在海南的派驻机构,拥有新闻供稿服务经验丰富的团队,可为昌江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提供专人新闻供稿服务。 综上所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所拥有的新华通讯社新闻供稿、融媒体人员培训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权威性和唯一性。本项目涉及的采购内容仅能通过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实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因此,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成员: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陈孝钢 海南大学 副教授 2 陈肖甲 海口电视台 工程师 3 陈海洋 海南省休闲产业智库 教授 经单一来源专家小组讨论一致认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琼财采〔2018〕91号)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鉴于以上理由,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拟定为: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八、公告期:2020年04月10日—2020年04月17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同时抄送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991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海航豪庭南苑二期5栋2单元2301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898-66520605 财政部门: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898-685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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